不久前,黑龙江大庆高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职务侵占刑事案件。家境富裕的90后厉某,任职一家房地产公司出纳期间,先后侵占售房款2321.47万元,并在一年内几乎挥霍一空。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0个月,责令其退赔公司全部经济损失,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
一年内将2300多万赃款挥霍一空,平均每个月消费近200万。这是什么情况?还没从此案的震惊中清醒过来,又看到另一桩奇案:前安徽滁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张雨杰,三年贪污近7000万!用来打电玩,2021年法拍,他被没收的游戏卡竟拍出8700万高价!张供认:第一次贪污,就在晚上打游戏时,购买了几万虚拟装备,自此,“贪污就跟雪崩一样,停不下来”。
总感觉有些不对劲,又查阅了前几年的巨贪案:前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平素十分低调、穿着朴素、从不铺张浪费,骑自行车上下班,其被捕时,同单位很多人都倍感意外。在其家中发现2亿现金,重1.15吨,检察官从银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结果烧坏了4台。
“吨钞贪官”的思维路径,比较清晰:他们受贿贪腐,是贪婪本性;贪腐所得,是为换取奢侈的物质享受;却又不敢立刻挥霍,是害怕露出马脚、留下尾迹,被纪检、反腐、公检法系统怀疑;假扮清廉,是想蒙混过关;不得不把“吨钞”暂时藏在地下室、地板下,是因为大笔赃款难以转移,不得已只能先藏起来。
这种思维、心理、行为都易于理解,在犯罪心理学、犯罪行为学、刑侦证据等方面,都易于进行把握、追踪。
而“90/95后”厉、张两犯,职位和贪污金额都不如“吨钞贪官”,但在涉贪犯罪方面,却呈现出不约而同的新特征,其思维逻辑很难理解:其贪污款项,转眼之间就用于“打电玩、买虚拟装备、打赏主播”等“精神方面”,这种像李太白“千金散去还复来”般的豪气,是怎么产生的?他们却完全不予隐藏、不屑伪装、高调奢华、放肆挥霍,就像故意增加自身嫌疑,哪来的勇气?身涉重罪、视重刑若无物,一派游戏人生的无所谓态度,他们究竟是怎么想的?
一些犯罪心理学家喜欢用“家庭不幸、童年阴影”来解读罪犯的心理与行为,但在上述案件中无法解释:厉、张两犯父母双全、没有家庭不幸、没有啥童年阴影,而且家境殷实、没有“从小穷怕了”的问题。
用“年少轻狂”也无法解释:1990年生人,如今30多岁了;1995年出生的,也已经超过26岁。不能再用14-17岁青春叛逆期、性格不稳定、心智不健全的“少年犯”标准,来衡量他们的心理与精神状态。
用“教育缺失”,更无法解释:“90/95后”在教育方面优势明显,其所受教育的起点更新、科技含量更高、知识面更广泛,从小接触电脑化、信息化、数字化的教育手段。理应具有更高智识、更理性。厉、张两犯作为财务人员,接受过高等教育,绝非“教育缺失”的产物。
“90/95后”,教育基础好,年富力强,大部分是现在的社会栋梁。但极少数涉贪犯罪者表现出新特征:缺乏敬畏、我行我素、随心所欲、不计后果,显示出“幼态延续”,心理年龄严重滞后于实际年龄。
在身边也有一些“90/95后”,已不再年少,但迷恋电玩、网络直播时,表现得就像孩子:不管自己挣多少,更新时髦硬件、游戏充值、购买虚拟装备、打赏主播……动辄几万,眼都不眨,甚至还有花费几十万、上百万的。自己没钱,就借债、网贷、啃老,同样显示出心理年龄严重滞后实际年龄的问题。虽未犯罪,但借钱不还、耽于玩乐、不认真工作,加重了我们这些同事的负担,也够头痛的。
他已不再是背着书包的学生,却表现出未成年人那种冲动、率性而为、不顾后果、不过脑子、事后无法承担责任的心理与行为方式。在成年人的世界里,这种超龄十几年但仍不愿长大、不愿承担作为成年人责任的孩子,显得比较另类。成家立业被视为成年人承担责任的标志。现在,受教育的时间越来越长,结婚生子的年龄不断延后,“幼态延续”效应泛化与显著,有被戏称为“12岁168个月大的孩子”,加之消费主义、物质诱惑与同龄人之间的压力又会导致欲望与能力/收入不匹配,都可能助长了这样的新贪腐现象。
社会学家、教育学家、犯罪学们,也应关注这种出现在壮年人身上的、新的心理变化与行为特征,与时俱进进行研究,给出一些应对策略。(孙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