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3月15日讯3月7日,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通报,山东泰盛恒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泰盛恒房地产”)因违反相关法律,被罚款52.87万元。
鲁网记者从公告了解到,山东泰盛恒房地产存在“在临沂市兰山区南京路与孝河路交汇处东北金泰瑞府房产项目,于2018年10月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建设11号、12号、13号楼地下储藏室及二期地下车库,以上加建建筑物建筑面积共计2643.52平方米”的违法事实。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作出临自然资规罚决字〔2022〕10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山东泰盛恒房地产十五日内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罚款52.87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泰盛恒房地产成立于2009年8月12日,注册地位于山东临沂市兰山区武汉路与孝河路交汇处东北角,法定代表人为俞向前。经营范围包括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及有偿服务,项目投资等。记者从山东泰盛恒房地产官方网站了解到,公司成立以来,开发了金泰华城、金泰华府、金泰·舒格蘭、金泰·金雀新城、金泰瑞府、金泰锦府等项目,累计开发土地面积突破13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70万平米。(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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