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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旧村改造变地产开发 村民称补偿不到位

2022-09-09 11:20:32 来源:互联网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解决农村旧房问题已成为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重点。近年来,全国各地深入实施旧城旧村改造建设,全面推动实现老城更新蝶变升级,让群众过上高品质生活,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然而,提起旧村改造,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南港村(原湾底村)村民却有一肚子苦水,吐槽不断。

嘉华金麟府位于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于2021年建设完成,由5栋高层住宅、多栋联排别墅和独栋别墅组成。在过去很多年里,这里是湾底村所在,2009年乐清市启动湾底村旧村改造项目,历经十余载,湾底村旧貌换新颜,早就盼望搬进新居的村民,此时却犯起了愁。


“湾底村旧村改造用地面积约53亩,其中仅7亩多用于村民安置房建设,余下约46亩被开发商建成别墅群暴利出售。”旧村改造本是关系群众福祉的民生工程,然而在村民看来,湾底村改造却是借旧村改造名义行商业开发之实的变相民生工程。

2017年12月,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经乐清市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虹桥镇湾底村旧村改造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浙江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日竞得湾底村旧村改造工程用地,随后与虹桥镇政府签订《履约协议书》。


        根据乐清市政府会议纪要和《履约协议书》,湾底村旧村改造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5100㎡(约53亩),地上建筑面积约77220㎡。开发商以团购方式提供安置住宅建筑面积34000㎡和280个地下车位给虹桥镇政府,并以房地产销售形式转移给湾底村被安置村民。湾底村以该项目所有土地出让金返回款作为安置房购房款,被安置村民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湾底村安置对象、安置房套型面积、安置房位置、安置标准由虹桥镇政府审核确定。

施工过程中,村民发现,34000㎡的安置房仅占地7亩多,余下43000㎡的商品房却占地46亩左右。一想到全村126户被挤压在占地仅7亩多的3栋32层高楼里,村民们就表示无法接受。

“根据《乐清市旧村改造管理试行办法》及《履约协议书》,楼盘总占地面积53亩,那么安置房占地面积应在29亩左右。且该地块出让公告载明,容积率应在1.3-2.2之间,安置房容积率显然没有达标。”村民表示,开发商侵占安置房占地面积,不仅违背《履约协议书》相关约定,更与旧村改造政策相悖,“这明显是打着旧村改造招牌的商业开发项目”。

自2018年12月起,村民多次向乐清市政府和虹桥镇政府反映情况,要求按照《履约协议书》约定,明确安置房和开发商各自的占地面积,一直未得到正面回应。2019年7月,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村民信访事项作出回复,“湾底村安置房建设的相关内容及要求,由虹桥镇政府审核确定”。虹桥镇政府于2019年10月出具答复函,以项目尚未竣工验收为由,驳回村民诉求。然而,项目2021年竣工至今,虹桥镇政府依旧未对村民诉求作出明确答复。

除了占地面积问题,村民还对安置补偿费提出质疑。湾底村旧村改造自2009年乐清市政府发布公告正式启动,经四次用地审批,于2018年6月开始施工,至2021年完工交房,前后历时12年。2011年初由乐清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牵头举行拆迁启动仪式后,大部分村民房屋在2011年下半年完成拆迁。然而据村民介绍,自2011年拆迁至2021年安置房建成的10年多时间里,他们只拿到4年的部分安置费,每户每年只有1200元至7000元不等。

2021年2月,26位村民将乐清市政府和乐清市资规局诉至法院,要求履行征地安置补偿职责。案件历经两级法院审理,村民诉求均被驳回。乐清市政府答辩称,湾底村共涉及四个批次的征地,各项补偿费用均已支付到位,且村民与村委会在2010年-2011年期间签订了旧村改造建设协议,约定了具体补偿事宜,故不能再提起履行补偿安置职责之诉。

对于上述说法,村民有不同意见。村民表示,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与被补偿人签订补偿协议的一般应是征收部门或者征收实施单位,而湾底村村委会并不是此次土地征收的主管部门或者实施单位。法院和乐清市政府均认为村民与湾底村村委会签订了旧村改造建设协议书就代表政府履行了补偿安置职责,但政府并没有证据证实其委托湾底村村委会代表其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也没有证据证实该协议符合补偿安置方案或经过了政府的审批备案。

“这十年多里,除了部分安置费,我们什么也没拿到,政府说的各项安置补偿款又去了哪里?”期间村民了解到,2018年通过挂牌方式出让给开发商的旧村改造土地使用权,直到2021年部分仍登记在村民名下,村民对此提出质疑,开发商是否取得项目建设相关手续?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村民还发现,土地征收审批必需的“一书四方案”,乐清市政府在报批时只提供了“一书三方案”,独独少了“供地方案”,显然违反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签订的旧村改造建设协议,村民亦提出质疑。村民表示,该协议未提及安置补偿具体标准,只笼统注明了赔偿安置新房房屋面积,从始至终包括拆迁安置费、安置房面积等均由村干部说了算,毫无标准可言。且根据该协议,湾底村旧村改造原是采用自拆自建的方式,由村委会自行开发建设6栋住宅用以安置村民,与现在通过出让国有土地由开发商代建的方式完全不一样。村民后来还发现,部分村民所签协议上的原村长签名,不是其本人所签。

据村民介绍,湾底村村委会在2011年6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找了4家公司设计建筑图纸,共支付720多万,但他们至今未见过一份设计图。2016年6月村委会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合作开发旧村改造安置房,3年完工,但最终没有执行。而这家新天地公司与时任村长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从村里自拆自建到与开发商合作建设,所有决定都未经村民开会表决和签字同意。拆迁补偿也由村干部说了算,村民如有反对意见,便会遭到殴打、半夜强拆。”提起村委会,村民一肚子怨言,其中最在意的便是村委账目问题。

据村民所述,约1.385亿元土地出让金返回款到村委账上的第三天,就被打入开发商账户,转款备注“无息借36个月”。村民表示,这么大一笔资金转给开发商,需虹桥镇政府农村财政监督办公室审批手续,更要镇政府领导批准签字,彼时旧村改造项目尚未开始施工建设,就将土地出让金返回款全部转给开发商,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其一,更重要的是,后续工程质量又如何得以保证?

旧村改造项目启动后,村委会于2012年7月向村办企业乐清市恒盛置业有限公司转入400万元,而恒盛置业自2012年起多次向银行贷款百多万元,这些资金最后从恒盛置业账户转出,不知去向及用途。根据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村委会账户在长时间内有巨额现金结余没有存入现金专用银行卡,疑被挪用及侵吞。

“政府一直强调安置补偿费用已支付到位,但事实是村民这几年只拿到部分安置费,村里的水田、道路、小学占地及其他公共设施占地的补偿,均未公示,也未分给村民。政府是否应对补偿款落实到位进行监管?”村民表示,会继续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也希望地方政府按国家旧村改造政策办事,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切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旧村改造之所以牵动人心,便是因为其是心系人民福祉的民心工程。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旧村改造不仅承载着政府的承诺,也承载着百姓的期盼,返迁安置事关千家万户,不仅要建得好、建得快,更要办得实、办到群众心坎上。盼职能部门在城市建设中坚持民生为本,让群众美好生活愿望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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